******旅游局进行审查,其进行滑雪项目经营活动符合《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其发放《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7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女士
经营地点:绥芬河国家森林公园
办公电话:******
公示期内如对批准该滑雪场《******旅游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或当面反映。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旅游局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旅游局
撰稿:张婧
校对:姚强
一审:付广
二审:王涛
三审:刘云霞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