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宁安市宁安镇兴林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 m2,包含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77.8m2;燃料仓库1座,建筑面积为50m2;干粮仓1座,建筑面积为1500m2,湿粮仓一座,建筑面积1500m2******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66.16m2;检斤室建筑面积为30m2;检验室建筑面积为30m2;烘干塔高25m,烘干能力200t/d,配套建设6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高位提升机、传送带、布袋除尘器等设备。
劳动定员5人,工作时间8h/d,全年工作50天。
******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7月21日,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牡环建审[2023]54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