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的精神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宁安市中鑫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安市中鑫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三陵乡德利村;
建设单位::宁安市中鑫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宁安市三陵乡******居民住宅、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树林。厂区总占地面积7000m2,总建筑面积为1426m2。烘干塔的烘干能力为100t/d,劳动定员6人,工作时间24h/d,全年工作50天,预计年烘干5000t玉米(潮粮)。
******有限公司,2023.10);
《宁安市中鑫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建审[2023]16号,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2023.11.29)。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4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